
定
离婚孩子的判定,一般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相关司法解释来进行判定。根据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监护人及生活保障问题作出明确分工。由此可以看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当就未成年子女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要对孩子进行判定需要向法院申请请求。在申请时应当向法院说明情况,包括孩子是否独立生活能力、是否独立承担义务能力以及是否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