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抚养权的确立
1、申请法院裁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抚养权的裁决。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请抚养权的裁决,要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2、协议确立: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孩子的护养问题进行协商,并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书写成书面协议,然后到有管理权的地方为此办理相应手续。
3、行政处理:如无法通过上述两个步骤得到孩子的相应护养权归属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时,可以向有行政处理权力的部门申请市民行政处理。
二、保障孩子生存所必要之物
1、食物住所: 对于生存所必要之物包括食物住所,应保障家庭整体生态,避免出现不必要之因耗散家中原有之物.
2、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学龄前6周岁(含6周岁)以上18周岁(不含18周)尚需依靠家庭成员生存者,在校区内供他(她)就读义务教育.
3、医疗: 对于尚需依靠家庭成员生存者,在根本上保障医疗保障.
4、文化体会阅历: 应保障尚需依靠家庭成员生存者能够得到文化体会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