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由双方父母协商决定,一般情况下,只要两方都有能力支付,就应该平分抚养费。如果一方无力承担,另一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保健、随行出国或者留学国外需要的各项开支有义务承担”。
如何确定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保健开销呢? 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来衡量。如上海市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对未成年子女生活必需开销应当依法承担”;考试学习成本以及心理、物理上障碍性衰退者特别教育开销由当事人依法平分。